人借物,有勿悭的(de)意思是:别(bie)人把东西借给你了,要及时的归还,别人(ren)借你的东西(xi),不要小气,不要吝(lin)啬。这句话摘自(zi)《弟子规·谨》,是清代教(jiao)育家李毓(yu)秀所作的三言韵文,它(ta)是依据孔子教诲编成(cheng)的学童生活规范。
“借(jie)人物,及(ji)时还”看(kan)到弟子规的这句(ju)话,我想到生(sheng)活中常说的(de)一句俗话(hua),叫做“好借好还,再(zai)借不难”,意思其实是(shi)一样的,说的都是关(guan)于借还东西(xi)以及要讲信誉(yu)的事情。
不(bu)过弟子规的这句(ju)话似乎更详细一些,不仅仅是(shi)说好借好还,而且(qie)还说借了别人的(de)东西要及时的还(hai)。
不知道你(ni)有没有想过这样一(yi)个问题,在我(wo)们的古代,没有现代社会(hui)的征信系统,也没(mei)有现代社会的司法(fa)系统,却很少因(yin)为借东西不还而导(dao)致的社会矛盾案件(jian)的发生,也少有因(yin)借东西故意不还而导(dao)致的案件(jian)发生。
有人说是(shi)因为古代的严刑(xing)峻法,比如唐(tang)代,《唐律疏议(yi)》第26卷杂律中规(gui)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疋(pi)(匹)以上,违二十(shi)日笞二十(shi)、二十日加(jia)一等、罪止杖六十(shi)、三十疋(pi)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deng)、各令备偿(chang)。”
也就是说(shuo)欠了别人的(de)东西还不起,违约20天就打20鞭子,每(mei)二十天加一个惩(cheng)罚等级,直到(dao)杖打六十。并且在(zai)唐代如果(guo)实在还不(bu)起外债,可(ke)以用劳动抵(di)账,政府对(dui)于抵债的(de)劳动有明确的(de)规定,劳动一天算(suan)一天钱,直到把债还(hai)清。
古代(dai)的律法确实能(neng)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律法也只是为了惩(cheng)戒了那些(xie)还不起的,而且(qie)这些人并非故意不还,可现在的老赖(lai)大多是恶(e)意不换,这是有很大区(qu)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