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的(de)翻译是:田登当(dang)郡守时,别人提及他(ta)名字他就不高兴,所以(yi)让州里所有(you)人都把灯改叫作(zuo)火。到元宵节灯(deng)会的时候(hou),官府就发出这(zhe)样的榜文:“本州(zhou)照例放火三天。”古语说(shuo):“只许(xu)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这么来的。
原文:
田登作(zuo)郡首,怒人触(chu)其名,犯(fan)者必之,举(ju)州谓灯为火。值(zhi)上元放灯,吏(li)揭榜于市,曰:“本州一例放火三日。”古语(yu)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