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ou)阳晔破案》译文:
宋朝人欧(ou)阳晔(字日华(hua))治理鄂(e)州政事时,有州民(min)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jiu)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zi)到监狱,把(ba)囚犯带出(chu)来,让他们坐在大(da)厅中,除去他们的(de)手铐与脚镣,给他们(men)吃完食物,善加慰问后(hou)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ge)人在大厅上,这个人显得很(hen)惶恐不安。欧阳晔说(shuo):“杀人(ren)的是你!”这个(ge)人不承认,欧阳(yang)晔说:“我观察饮(yin)食的人都使用右(you)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胸(xiong)部,这就是你杀人的明(ming)证。”这个人才哭着(zhe)认罪。
原文:
欧阳(yang)晔治鄂州,民有争舟(zhou)相殴至死者(zhe),狱久不决。晔自临其(qi)狱,出囚坐庭中,出其桎梏而饮(yin)食。讫,悉劳而还之狱(yu),独留一人(ren)于庭,留(liu)者色动惶顾。公曰:“杀人者,汝(ru)也!”囚不知所以,曰:“吾(wu)观食者皆以右(you)手持匕,而汝独以左(zuo);今死者伤在右肋,此汝杀之(zhi)明验也!”囚涕(ti)泣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