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滨绵水(今绵远河),多竹”,故名。
绵竹市历史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绵竹县。晋太始二年(266年)改属新都郡。东晋隆安二年(398年)分置晋熙郡,领苌阳、南武都、晋熙三县。刘宋建元年废晋熙,属南新巴郡,梁天监元年(517年)复置晋熙郡,领南武都、苌阳,属潼州。北周废晋熙县入阳泉。隋开皇元年(581年)废晋熙郡,阳泉改属梁州,开皇十八年,改阳泉为孝水。隋大业二年(606年)复名绵竹县,并徙治于今剑南镇,属蜀郡。
清雍正五年(1727年),绵竹辖10区。道光二年(1822年),辖12乡2镇。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实行联保制,全县划分为29个联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推行新县制,划分为4个行政区,辖19个镇乡。1950年6月,全县分为5个行政区,辖1镇24乡,同年冬,调整为7个行政区。1955年撤销区建制。1958 年各乡相继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全县辖2镇24 乡。 1988年至1994年,全县22个乡相继撤乡建镇。
2003年,全市辖24镇2乡。2006年绵竹调整行政区划,撤销武都镇将所辖区域并入汉旺镇,撤销观鱼镇将所辖区域并入新市镇,撤销五福镇将所辖区域并入富新镇,撤销清道镇、齐福镇将所辖区域并入孝德镇,东北镇茂泉村划归剑南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辖剑南镇、东北镇、西南镇、兴隆镇、九龙镇、遵道镇、汉旺镇、拱星镇、土门镇、广济镇、金花镇、玉泉镇、板桥镇、新市镇、孝德镇、富新镇、齐天镇、什地镇、绵远镇、天池乡、清平乡等19个镇2个乡。
2019年12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阳市调整旌阳区等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15号):1、撤销剑南镇、西南镇和板桥镇,设立剑南街道;2、撤销东北镇和齐天镇,设立紫岩街道;3、撤销天池乡、拱星镇和兴隆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汉旺镇管辖;4、撤销遵道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龙镇管辖;5、撤销金花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广济镇管辖;6、撤销绵远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富新镇管辖;7、将土门镇更名为麓棠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