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bei)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ding)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jian)设,本院根据《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民事(shi)诉讼法》等法律及相(xiang)关司法解释的规定(ding),现公开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ren)名单。
以下名单信息截止日(ri)期为2022年12月5日,根据案件结案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xi)核实请联系寻乌县人民法院执(zhi)行局,欢迎广大人民群(qun)众举报失信被执(zhi)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
com在此警告各位失信被执行人(ren):生效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履行!
也请(qing)社会公众在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持(chi)谨慎态度,规避交(jiao)易风险,并对失信被(bei)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797-2851185,0797-2851187
0797-2851023,0797-2851060
来源:寻乌(wu)县人民法院执行(xing)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tiao)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min)法院的判决、裁定有(you)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you)期徒刑、拘役或(huo)者罚金;情节特(te)别严重的,处三年(nian)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fa)金。
单位犯前款(kuan)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qi)直接负责的主管(guan)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yuan),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