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地处海南岛中部,五指山北麓。北纬18°14’~19°25’,东经109°31’~110°09’。全境东西长79.22公里,南北宽76.69公里,面积2704.66平方公里。县政府驻营根镇,北距海口市136公里,南至三亚市165公里,东抵万城镇90公里,西离那大镇84公里。海榆中线横贯全境,公路网成辐射状向四周展开,是海南岛公路南北、东西走向的交通枢纽,每日均有班车通达全岛各地。
中文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面积
2704.66平方公里
外文名称
Qiongzhong
人口
22.8万(2012年)
方言
黎语、苗语、闽语(海南话)
行政区类别
自治县
气候条件
热带季风气候
所属地区
中国 海南省
著名景点
黎母山森林公园,百花岭、长兴飞水岭瀑布、白沙起义纪念园等
下辖地区
10乡镇
政府驻地
营根镇
电话区号
0898
车牌代码
琼D
邮政区码
572900
地理位置
海南省中部
行政代码
469030
县委书记
孙喆
县长
王琼龙
县名”琼中”就是由于位于琼岛中部而得[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明、清时期属定安、琼山县地。
1948年2月中共琼崖特委设置琼中县,隶属中共琼崖东区地委管辖,治所设于平南。
1949年3月并入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
1952年划邻县部分黎境,恢复琼中县建置,成为毗邻四周九市县,位居五指山腹地、琼岛中部的县。县名”琼中”就是由于地理位置而得。
1952年7月后,琼中县归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后改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管辖。1956年县治迁贡坡,1959年县治再迁营根。
1987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琼中县,设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划归海南行政区管辖,县委、县政府驻地设在营根镇。
1988年4月海南省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属海南省直辖。